團購熱潮近年風靡全港,餐飲、美容、戲票以至觀光巴士票,全皆可以團購,但團購網不受地域所限,不一定在港作商業登記,一旦倒閉「走數」,消費者難以追究。有投訴者以近200元購買花藝班會籍,最終一無所獲;亦有人購買觀光巴士票後,難以預約,終因過期不能使用。
消委:付款形式難監管
網上團購無真人售貨,有團購網列明「不保證能持續不斷或安全地使用服務」,更有團購網職員坦言:「結業不關我事,未必可獲賠償。」
消委會接獲涉及網上購物投訴不斷上升,去年全年僅2宗,但今年首3個月已達11宗,涉款10,998元。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,團購以「先付款,後取貨」形式交易,難以監管,特別是海外登記團購網,故會密切監察。
http://www.hket.com/eti/article/5dd7365b-31a0-4d77-8941-31fef23ffbaf-265973
2011-04-18 updat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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